代書費用
產權過戶移轉登記:12000元整
房屋貸款設定費:4000元整
法拍屋無須辦理實價登錄
地政規費
建物核定契價 × 0.1
土地申報地價 × 0.1 × 持分土地面積
書狀費(建物權狀、土地權狀)每份80元
地價稅
納稅義務基準日:以8月31日當日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
開徵日至截止日: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
稅收基準:公告地價
房屋稅
課徵期間: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
繳納期間: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
稅收基準:房屋評定現值
自住使用房屋:1.2%
非自住使用房屋:2%~5%
自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起至課稅期間6月止,依照月數比例繳納
契稅
契稅稅額:核定契價 × 買賣稅率6%
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,免徵契稅
自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起30日內,向建物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